努尔特巴特尔事件

努尔特巴特尔

跟同学聊天的时候就想到学校这种事情肯定没少做,因为之前好像听学院辅导员说过有这种事;果然后面就发现学校给很多人擦过屁股。

给出的冠冕堂皇的理由,也都被一一击破。

那么,假使,他确实是贫困山区,少数民族,初犯,悔过,学校应该从轻处理嘛?

不应该。 从轻处理应该是情节的轻重,而这些主观认为应该从轻处理而去找从轻处理的理由。学校不应该给出比作弊还轻的处罚,考试作弊,刑法都不去罚,学校重罚;强奸,刑法判罚,学校却因为学校的声誉,或者学生的利益,亦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,从轻处理。

法律的作用是惩恶扬善,起到警示作用;学校的作用为社会培养人才,而不是包装人才。这样的处理,置法律于何地,置学校于何地。

私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:

一是引导,青少年性教育的问题。

二是处罚,成年人犯罪的成本问题。

社会风气,其实是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大事情,我们党,我们国家发展到如今,很难有什么外力能摧毁我们,对我们造成巨大伤害的,往往是内部事情。

后续看到新闻说,是强奸中止,因为担心被害人报警中止,这。

我自己写评论的思路是按照现象-问题-原因-对策的逻辑去写的。

而一篇推文上是按照几个大家关注的核心问题去写的。(他归纳的几个问题或者是)

总分,也是一种思路啊啊 啊 啊啊啊啊啊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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